10月23日晚间,爱康科技发布公告,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开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查会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出售土地厂房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并购江苏爱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大约2.46亿元向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薄膜新材料”)出售土地厂房,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大约1.09亿元并购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爱康实业”)和邹裕文持有人的江苏爱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标的公司”)100%的股权。1、薄膜新材料持有人总土地面积98,628.00平方米、已辟房屋总建筑面积44,481.58平方米(以下全称“标的资产”),明确还包括行政楼A1、后勤楼A2、生产厂房B1、仓库B2等以及坐落于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镇北西路的两块土地。
标的资产已竣工的厂房、办公楼目前主要出租给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组件电池张家港生产基地)用作生产、办公、仓储等。由于公司正在大力扩展组件、电池板块业务,为先前扩产厂房、及增加出租关联交易等,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向薄膜新材料出售标的资产,标的资产账面价值为21,138万元。
本次交易以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具的《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白鱼资产并购牵涉到的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房地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19】第A16-0042号)的评估值为作价依据,标的资产作价24,616万元;2、标的公司谦和的爱康大厦建筑面积自有部分51,123.97平方米,目前有部分用作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和本公司有限公司股东爱康实业的银行融资获取抵押借贷。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系统的完整性、增加先前的关联交易,公司白鱼出售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以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具的《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白鱼股权并购牵涉到的江苏爱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19】第A16-0043号)的评估值为作价依据,100%股权作价10,861.97万元。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转让方”)白鱼与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受让方”)签定《资产出让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出让资产薄膜新材料持有人总土地面积98628.00平方米、已辟房屋总建筑面积44481.58平方米,明确还包括行政楼A1、后勤楼A2、生产厂房B1、仓库B2等以及坐落于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镇北西路的两块土地。(2)交易价格此次交易以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具的《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白鱼资产并购牵涉到的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房地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19】第A16-0042号)的评估值为作价依据,标的资产作价大约2.46亿元。标的资产主要出租给上市公司用作生产办公,且未来公司组件电池业务的扩产必须用于标的资产的土地厂房;标的公司持有人的爱康大厦主要用作对上市公司融资获取抵押借贷,未来可产生租金收益,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系统的完整性,增加关联交易,公司要求并购上述资产。
此次交易具备商业合理性。此次交易已完成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产生根本性影响,不不存在伤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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